2022年滁州学院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
(2)免试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网址为http://zsw.chzu.edu.cn/)。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 1 号),最终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通知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为 https://zsw.chzu.edu.cn/)。
免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 11 日进行,最终时间、地点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网址为 http://zsw.chzu.edu.cn/)。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4 月 16 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滁州学院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于 4 月 17 日 17 时前将查分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照片打包(压缩包按照“考生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3526449547@qq.com),逾期不予受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4 月 16 日,免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考查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3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大学语文、英语。
4.2.4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如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校外生源调剂。
4.3.1 校内计划调剂
当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若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回该专业普通计划;若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当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若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或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2 校外生源调剂
若校内计划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我校校外生源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调剂的专业名称与原报考专业相同,且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类别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
(3)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普通考生合格线;
(4)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 0 分(申请调剂的原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如下: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公共课各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4.4.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滁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zsw.chz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11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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