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已缴费考生,4月6-10日期间,请登录安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aust.edu.cn打印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已另行发布在安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aust.edu.cn,可以自行登录网站获取。
符合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将在4月11日上午9:00-11:00组织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并将评定成绩分别作为两门专业科目成绩,成绩与普通考生考试成绩同步公布。合格的根据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业生,3月25日前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免试条件考生于3月31日前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职业素质等,满分100分。经我校面试合格后免文化课考试,择优录取并及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4月9日-10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报考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4月11日上午9:00-11:00接受学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成绩在安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申请查询,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有关查分通知。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 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技能大赛的参赛等级、数量、个人排名顺序等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处理办法:如出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则参照考生提供的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按照先比较公共课成绩,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的规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成绩再次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原则:计划各类别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原则:A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则转入有合格生源的B专业进行录取,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若A、B专业在专业内计划调整后,都没有线上合格生源完成招生计划,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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