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额计划的考生将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chnu.edu.cn/发布,请考
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本人身份证、个人档案(免试生
要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
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
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
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
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
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
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进取,学校建立了
“奖、贷、助、补、减”等助学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
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助学贷款及相关资助政策详见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
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
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10.4 http://zsb.chn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
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
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5 学校将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专门制定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配 合 学 校 工 作 人 员 完 成 相 关 工 作 。 具 体 要 求 请 关 注 学 校 网 站
(http://zsb.chnu.edu.cn/)。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
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
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61-3803252;举报信箱:hbsdjw@chnu.edu.cn。
11. 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chnu.edu.cn/
本章程由淮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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