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
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
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
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制 2 年,在校学习期间不可转专业,学籍管理
按照我校有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按
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15 号)精神,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
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
策。
8、资助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资助政策,具
体政策请查阅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
https://xsc1.ahnu.edu.cn/。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
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
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
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
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
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
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
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xx.ahnu.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
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
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
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591001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电话:0553-5910161
邮箱:asdzsb@163.com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ahn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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