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江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安排考生分批、错峰离场,避免在考点周围聚集。
五、2021年长江大学专升本录取
(一)录取总原则
根据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课2的成绩,再比较英语成绩,最后比较专业课1的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二)三类考生录取规则
1.专项计划考生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
(1)录取
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对普通考生和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
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内,按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独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
1.我校5月23日前审核完免试考生的材料;
2.我校向学生原服役部队发出的情况核查函;
3.学生原服役部队向学校发出的核查情况回函。
(四)录取公示
6月30日前,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c.yangtze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的专升本所有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备案通过后的考生,我校邮寄发放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六、2021年长江大学专升本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费,收费标准为130元/生。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1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被我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同时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脱产学习,学籍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要求进行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与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教学奖、助学金等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附件1.长江大学2021年专升本报名网上缴费须知.docx
附件2.如何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docx
附件3.长江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docx
附件4.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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