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五)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录取
2021年我校校本部招生、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上述录取规则执行,录取工作由安徽科技学院完成。
(六)录取审批
学校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印制发放。学校将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完成《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
(八)新生入学及资格审查
校本部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校区报到,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的新生到蚌埠龙湖校区报到,机电技术教育、粮食工程、生物科学3个专业新生到凤阳校区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毕业学校密封后寄送安徽科技学院凤阳校区(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联合培养录取新生,到联合培养地报到,入学管理及档案邮寄要求详见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应征入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录取的新生,还须提供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十、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享受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四)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学生管理均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制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安排教师进行授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同时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修业证书”。符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位。
(五)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杂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十二、奖勤贷助补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
十三、附则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550-6732800 6732156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名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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