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山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合格分数线
1.公共课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2.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分不得低于120分。
(二)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录取
安徽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其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符合报名资格且公共课和专业课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退役士兵报考人数的50%并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关专业。如果有多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退役士兵,则依次按照立功等次与所报专业和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近程度进行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21年4月6日-7日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电子版(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hsxyzsb@hsu.edu.cn。
退役士兵录取规则同下”九(二)4条”。
2.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录取
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学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比例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总人数的10%。
申请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的面试考生,于2021年4月5日前(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将如下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指定邮箱hsxyzsb@hsu.edu.cn:
(1)《2021年黄山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3)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4月7日我校将通知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4月9日上午我校将在黄山学院率水校区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时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现场复核。
面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申请面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负。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笔试考试。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规则同下“九(二)4条”。
4.普通考生录取规则
合格分数线上的合格考生,分专业根据其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在招生计划内拟录取的最低分数出现并列并超出计划数时,则按照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三)计划调整
1.校内调剂
在合格分数线上,我校任何一个招生专业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适当调整至报考率高的专业,校内计划调剂按各专业报考率依次调整,优先考虑报考率最高的专业。计划调整数不超过每个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若仍有剩余计划则按照我校校际间调剂办法执行。
2.校际调剂
若校内计划调剂后仍未录满,则将接受未被录取的校外考生。调剂步骤及要求如下:
(1)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相关专业缺额计划。
(2)考生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林学除外)的名称和公共课考试科目必须相同,且考生的高职(专科)专业符合我校接受调剂专业的招生范围。
(3)我校林学专业接收报考其他高校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中药学、粮食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等专业的调剂生。且考生的高职(专科)专业符合我校接受调剂专业的招生范围。
(4)考生须同时达到公共课合格分数线和我校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5)录取规则同“九(二)4条”。
(6)具体调剂时间安排和办法等信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所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校内调剂或校际调剂后,总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
十、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一、报到与入学
1.新生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我校报到,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
考生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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