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建档立卡与退役士兵专项录取计划人数大于或等于该专业专项计划报名人数时,考生录取分数低于该专业普通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的80%,则不予录取。
学校将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要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五)严格执行专升本选拔相关工作纪律
在专升本选拔过程中我校及各合作院校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按照教育部要求,对于专升本选拔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最终录取
专升本最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并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文件名单为准。
六、日程安排
5月17日至5月21日,完成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及公示。
5月18日至5月20日,完成制定分专业、分院校招生计划、与合作院校签订专升本选拔协议。
5月25日9时起至5月27日17时止,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6月5日(暂定),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月7日前,合作院校将各自推荐专升本学生名单,以学校公文形式报送至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进行审核备案。
6月25日前,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且经推荐院校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6月28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意见与名单反馈各接收院校确认,同时报送教育厅。
6月30日前,接收院校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按照“(四) 备案要求”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7月31日前,教育厅下发正式公布备案结果,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2021年全区专升本实行统一报名,选拔比例较往年明显提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生所在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多形式、多渠道做好2021年专升本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广泛宣传自治区、内蒙古财经大学相关文件内容,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报名选抜工作安排。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在专升本工作各主要环节均实行公示制度,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每人需交2张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标注所在学校、姓名)和考务费200元。
(三)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旅游学院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并对审定的学生平均成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情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情况、免试推荐资格情况负责,按时保送相关材料。
(四)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推荐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就读,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本科阶段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接收院校颁发2年制本科毕(结)业证书,毕(结)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其它
本方案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方案执行。
附件一: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校本部)
附件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合作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年5月17日
点击查看:2021年内蒙古各院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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