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 见我校 本 科 招 生 信 息
网(https://zs.ahut.edu.cn/info/5888/2465.htm)。
符合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相关要求及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职业素质等。面试合格考生,根据计划数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4 月 9-10 日的文化课考试。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马鞍山市雨山区新城东区)和佳山校区(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
59 号),具体考场见专业课准考证。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时间拟定于 4 月 2 日;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 11
日。具体安排请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我校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间内,由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秀山校区汇文楼 A 楼 205
室提交查分申请,学校组织专人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的不另行通知。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改、漏统、错统。免试退役士兵测试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同步发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 8 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在多个联合培养点都有招生计划,仅按当前联合培养点专业总计划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按照考生填报计划类别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无缺考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
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联合培养点之间不再进行计划调整。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
调整若专业内各计划类别之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计划调入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规则如下:按照普通类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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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将未完成计划平均调整到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中(不能平分的优先满足排序靠前的计划类别)。上述各类别计划调整结束后,若文理兼招专业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出现计划、生源不平衡,将未完成计划调入同一专业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再按上述规则调整到计划类别中。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若专业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生源充足的专业。规则如下:同一培养点内,按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后分配。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报考人数很多的专业)。然后按照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仅限于联合培养点内部专业,联合培养点间不进行计划调整。
4.3.3 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的专业类须相同
e.申请调剂普通类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原建档立卡计划的,专业课不得有缺考。
(2)调剂录取规则录取规则:在各专业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结合考生志愿,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4. 录取结果
公布考生录取名单在
http://zs.ahut.edu.cn 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联合培养院校报到入学,在联合培养院校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录取的联合培养点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学校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9.
违规处理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5-2311499;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5-2315601; 招生热线:0555-2315351,2315272
学校网址:http://www.ah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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