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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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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2年我校将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第二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三条 招生代码:0199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现有奉化校区和鄞州校区,奉化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鄞州校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2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5个,计划招生1500人,其中普通计划数13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数2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毕业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报名与缴费

  第七条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2月21日9时至25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第八条 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第九条 资格审核

  2月26日至28日,学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1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第十条 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日9时至2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第五章 考试

  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考试科目

  理工高等数学、英语

  第十二条 各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第十三条 考试日期:2022年3月26日,上午考高等数学(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第十五条 命题评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4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2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报到与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标准四人间住宿费 1600 元/生/年,六人间(含 5 人间)住宿费 1200 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我校学生处。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74-88839045

  2.传真:0574-88839046

  3.联系地址:奉化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邮编315500;鄞州校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编315100

  4.学校网址:www.zjp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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