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文理学院校内专升本招生简章
8.在校内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9.待四川省教育厅批复后,由学校正式通知各学院,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一)校内专升本学生一律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升入有关学院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各专业的对应情况严格按《成都文理学院2021年校内“专升本”专业对应表》(附件一)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21年校内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对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在本科阶段学习两年。在两年的学习期间,专升本学生享受该年级本科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并履行该年级本科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学生按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内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校内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对此将予以核对确认。
(四)校内专升本学生在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对应本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8号),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使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升本升入学校各相关学院的学生,其学杂费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所在学院相应本科专业2019级的收费标准。
七、监察及申诉
为确保校内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校内专升本选拔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各环节的纪律监督工作,处理学生的举报、申诉等事宜。举报、申诉电话:028-61563880、61564249、61566033。
点击查看:2021年四川各院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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