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公共课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月17日上午 9:00—11:00 | 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详见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
英语 | 4月17日下午 14:00—15:30 | ||
专业课 | 科目1 | 4月18日上午 8:30-10:00 |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
科目2 | 4月18日上午 10:20-11:50 |
(三)违规违纪处理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成绩查询
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课成绩由考生于4月26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五)查分查卷
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汇总查分学生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教务处,由我校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八、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录取规则及办法
1、“普通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考生):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2、“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同“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三)招生计划的调剂
所有调剂工作均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平台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1、联合培养单位内计划调剂
如联合培养单位某一招生专业因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时,各培养单位可将剩余计划调剂至本单位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各专业可接受的调剂计划数按报考比例分配。
2、联合培养单位间生源调剂
如联合培养单位通过计划调剂仍未完成本单位总计划时,各培养单位间可进行生源调剂,规则如下:如某一联合培养单位合格生源多于培养总计划时,可遵从考生意愿调剂录取到其它联合培养单位有剩余计划的相同专业。
3、校外调剂
如联合培养单位间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受校外生源调剂。只接受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的专升本考生报名。届时安徽省考试院将统一发布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所有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同“普通应届毕业生”。
(四)录取公示
录取工作在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相关鼓励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规定,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核通过,可直接免试录取。
(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有关政策,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审核和面试通过,可直接免试录取;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不超过各专业总计划的15%(向下取整)。面试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考试。
符合以上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9-31日登录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招生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操作说明将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
1、退役士兵考生上传立功受奖证书、授奖命令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上传《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身份证(人面像和国徽像)、获奖证书(当年未取得证书者提供获奖文件)。
感谢您阅读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3810/p2
- 温馨提示:
-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 2021年滁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