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现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多学科为一体的高等专业艺术院校,是全国十一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教育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68门省级一流课程和示范课程;建有“四川音乐学院中华传统音乐研究院”“西南音乐研究中心”“音乐数智实验室”等一批省级重点学术研究平台。经过八十多年的办学发展,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优化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艺术人才。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办学理念,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专业艺术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报名对象
我校及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的相关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
四、报名条件
(一)总体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二)各选送学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名条件。报名条件应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
(三)平时成绩计算方式由我校及各选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平均分低于65分的专科毕业生不允许报名。
(四)选送学校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送学校要做好“专升本”学生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审合格的学生信息导入专升本系统。
五、报名及交费方式
学校预审合格拟升本的学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专升本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费”环节。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须在选送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18日17:00。
七、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就读院系(校区)、学费等
(一)统考科目:《艺术概论与时事政治》
“艺术概论”参考书:《艺术学概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彭吉象著)上、中编。
(二)专业考试内容、招生计划、就读院系(校区)、学费等见附件。
八、考试地点、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考试时间:4月21日 全天
(二)考点
1.四川音乐学院考点:四川音乐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报名考试学生;
2.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报名考试学生。
九、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在统考科目上线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6:4比例组成“专升本”专业总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校内外学生平时成绩,经校内相关院系及外校教务管理部门核定后,需按要求在考生所在院校官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校内相关院系需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协议学校的书面报告须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我校不负责外校“专升本”学生平时成绩的核实或解释工作。
(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报考我校学生人数的80%上线的原则划定。
(四)为体现“专升本”重在选拔专业成绩优秀和平时表现良好的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对“专升本”总成绩未达到65分的学生不予录取,空出计划在选送学校其它专业(方向)调配使用。
(五)因“专升本”专业(方向)多,各专业报考人数极不均衡,在调剂录取过程中,将由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制定方案,根据报名考试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使用剩余计划。
(六)在录取过程中,凡申报“专升本”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七)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八)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四川音乐学院官网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九)录取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对口本科高等学校学习。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我校及签约协议学校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⑴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⑵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办法及省外院校退役大学士兵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3.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
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凡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我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试录取到本科学习,不计划单列;跨校“专升本”的其它学校,因多为高职院校,评优及奖学金评比比例较高,经研究决定需同时获得“省优秀毕业生”和“国家奖学金”的专科毕业生,方可免试录取到我校本科阶段学习,不计划单列。
十、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四川音乐学院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信息备案表》,我校将予以核对确认,如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教育厅核准的计划,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认真做好复查工作。“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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