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3年“专升本”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相关选送院校及我校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公选课学分满足毕业要求);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选拔方式
(一)考试选拔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须在3月13日9:00-18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所在选送院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选送院校官网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免试选拔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的学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经选送院校审核资格,可向我校申请免试:
1.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 年及以后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3.代表中国国家代表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一)“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含调剂计划)原则上为本年度选送院校及我校“专升本”专业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不含单列计划)。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申请人数的20%。
(三)免试申请学生的计划数,实行计划单列。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0日-21日进行。
(二)考试地点
2023年“专升本”考试的考点设置在选送院校。
(三)“专升本”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综合》。
六、成绩计算办法
1.“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0.3+《专业综合》考试成绩×0.4。
2.附加分: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很多加2分,不累加)。
3.“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5 + “专升本”考试成绩×0.5 + 附加分。
七、录取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1.凡符合免试选拔条件的学生,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其专科专业统一录取到我校相应本科专业。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该类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到我校。(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
1.对所有未被录取的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我校按 “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原则上“专升本”学生综合成绩良好但未被我校对应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各专业调剂计划范围内,可根据学生的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我校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
(二)凡是“专升本”考试课程缺考或作弊者,均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录取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被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五)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八、收费与学籍管理
(一)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各录取学校按照各自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二)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21级本科相应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发放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四)“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按录取学校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生本科院校信息
(一)四川旅游学院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邮编:610100。
学校网址:http://www.sctu.edu.cn/
联系电话:028-84818521
(二)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办学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邮编:620860
学校网址:https://www.scujj.edu.cn/
联系电话:028-37600211
(三)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 邮政编码:618500
学校网址:https://www.scit.cn/
联系电话:0838-3207979
(四)成都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学校网址:https://www.cdcas.edu.cn/
联系电话:028-61561704
(五)吉利学院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号,邮政编码:641423
学校网址:http://www.guc.edu.cn/
联系电话:028-63286222
十、监督机制、申诉渠道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
我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考试的相关培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和投诉。
申诉电话:028-84824391、028-848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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