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监督制约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严格监督,严防招生权力寻租。考生及家长如在招生选拔过程中有疑义,可直接向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反映(电话:0571—58619121)。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招生咨询QQ:1828772812、2947536149、3477013296、205904607(群)
电子邮件:zsb@hziee.edu.cn
通讯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杭电路1号格致楼430室,邮编:311305)。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院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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