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保证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全称:湖南理工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10543。
(二)校址: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情概览。学校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有18个教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各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
二、招生对象
(一)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湖南省户籍学生并在湖南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17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3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所有考生应在3月20日8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在4月19日-21日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并按照报考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2023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安排在2023年3月举行,参赛学生先以普通类学生身份参加报名及填报志愿。赛事结束后,获奖学生填报免试志愿,经资格审核后按职业技能竞赛类学生进行免试录取。
四、招生专业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为高职(专科)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的依据,考生须按照《指导目录》规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有音乐或舞蹈基础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有美术与设计基础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2023年,我校计划在13个本科专业进行“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第一次填报志愿专业参加本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及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初进行。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提高生源质量,学校将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确定有关专业录取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时,学校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则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采取“进一法”计算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
4.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我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5.公示。专升本录取程序参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进行。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录取考生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
6.毕业资格审核。6月底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一)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1号)明确,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缴费时间为4月11日-14日,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缴费,缴费方式和办法将于4月4日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未缴纳费用的考生我校拒绝其参加考试和录取。
(二)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入校后将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九、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发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hnist.cn。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3.学校设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30-8640016,及时解答学生的咨询问题。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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