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办法
九、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生所报专业必须符合《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要求。
2.我院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中录取规则。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网站(http://zs.kjxy.jxnu.edu.cn)和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待批准后,学院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EMS邮寄预录通知书。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按预录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到我院进行报到。
5.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第五章 学籍管理和资助政策
十、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我院所录取专业相同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执行。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颁发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奖学扶困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六章 资格审查
十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考生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在校学习资格。
第七章 纪律要求
十三、具体细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2.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附则
十四、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十五、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普通类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七、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招生就业处咨询,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92-3561751(招生就业处)
0792-3561722(教务处)
监督电话:
0792-3561889(纪委办)
联系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号
微信平台:
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jxsdkjxyzsjyc)
QQ群:528424696
邮箱:sdkyzjc2022@163.com
网址:http://zs.kjxy.j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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