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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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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生计划调整公示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当我校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招生计划增减情况由学校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实际录取按调整公示后的专业计划执行。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4月29日-5月7日在文华学院教务处主页打印准考证,并在文华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打印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上交。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普通考生:

  科目一(公共课):9:00-11:00,总分100分;

  科目二(专业课):14:00-15:30,总分15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14:00-15:30,总分100分。

  考试地点:文华学院,具体安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见教务处官网通知。

  (二)普通考生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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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笔试闭卷,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职业适应性、职业素养及其对未来本科专业持续学习设想规划能力等方面内容。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各科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见文华学院教务处主页。

  (四)成绩发布

  1.成绩发布时间:拟定5月18日下午16:00。

  2.成绩查询方式:登录文华学院教务处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zsb.hustwenhua.net/进行查询。

  3.考生申请复核时间: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具体申请办法以及成绩复核流程,将于考试结束后,公布在我校教务处主页。

  五、录取

  1. 普通考生录取。

  ①录取:我校依据考生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录取。

  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招生高校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和科目一(大学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①录取:我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查结果,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我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

  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我校结合补录报名情况,依据综合考查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备案。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我校于7月中旬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一份留查。

  六、收费标准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可在我校财务处网页查询。

  七、入学和培养

  1.入学。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且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新生持本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培养。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编入本科三年级同专业班级组织教学。我校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的适应性,切实提升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

  3.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专升本学生达到并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咨询电话:027-87583638

  咨询邮箱:xueji101@whc.edu.cn

  联系人:郑老师、程老师、肖老师

  缴费咨询电话:027-87583376

  联系人:王老师

  专升本网址:http://jwweb.hustwenhua.net

  举报电话:027-87003682,027-87598941

  举报邮箱:18402303@qq.com

  九、特别说明

  我校2023年普通专升本具体招生信息一律以文华学院教务处官网“专升本”专栏发布的信息为准,其他渠道均为不实宣传。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识别和防范意识,切勿相信任何虚假广告宣传、中介机构的欺诈手法和行径,以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对于假冒我校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行为,我校将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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