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1.脱贫家庭学生。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 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技能 大赛金、银、铜奖(排名前 3),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 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 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 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要求见《新余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办法》。
五、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相关信息。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 300 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 9 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 150 分。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二)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三)考试地点。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12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八、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3月17日15:00-21日17:00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下同)“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根据我校专升本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修订版)》网上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录取。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有关规定。
(二)按考试9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修订版)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十、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一、其他
(一)录取新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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