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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江西工程学院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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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住宿费1800元/学年)

  第四章 招生对象以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招生对象

  (一) 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 2023 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 士兵) 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 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其中, 条件 4 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 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或受到 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 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五章 考试

  第十条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 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 采用政治+英语+信息 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 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9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 分,具体考试科目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二)考试时间。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定于4月22日举行。

  (三)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

  (四)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五)成绩复核。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我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缺额征集志愿填报。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为准,届时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

  第七章 录取及计划调整

  第十二条 录取及计划调整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至学校。学校招办将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录取后,原则上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被我校专升本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收取,文理科为18000元/学年,艺术类为19800元/学年。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十五条 学校对录取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天工奖学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江西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费用,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等。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条 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下列渠道获取最新信息和联系我们:

  学校官网:http://www.jxue.edu.cn

  招生处网:http://zsc.jxue.edu.cn

  咨询电话:0790-6351177,6351188,6351199

  招生监督举报:0790-6345566

  学校官方微博号: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微信公众号:jgxy1983 (或搜索“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官方抖音号:jxue1983 (或搜索“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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