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七、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考生被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录取并经湖北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具体要求届时将发布在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教务处专升本网站上。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况情形的,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相关档案需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二)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三)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官方网站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工作相关信息由学校专升本指定官方网站统发布网址http://wwww.hbasstu.net/jwc/zsb.htm。
(二)考生咨询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工作咨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5月6日,咨询方式见下表:
(三)纪律监督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10-3807929,联系人: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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