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和学院 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5.退役大学生士兵: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学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3)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我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相关信息详见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山东协和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综合考查工作方案》。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具体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资格复查: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要提供退役证等材料。专升本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由学校负责清退,并负责善后事宜。新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七条 证书颁发:专升本学生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到四年,学生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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