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3)退役大学生士兵:预报名表格扫描件(入伍批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扫描件、专科阶段所学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申请免试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上传《2023年湖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申请表》和个人立功受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
(三)报名缴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50元/生)。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说明: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大学英语,100分,专业课科目1门,150分,总分250分。
2.考试时间1天(5月7日),上午考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下午考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大学英语、综合英语不含听力。
4.考试大纲、参考教材见附件2、附件3。
5.退役大学生士兵只参加5月7日下午15:00—17:00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方案见附件4。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二)考试须知
1.考生于4月29日-5月7日登陆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进入“专升本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5月7日持2023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在考试中有违纪和舞弊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乙类乙管”相关规定入校、考试、离校,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控措施。
(三)考试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于5月18日下午16:00在我校专升本网站上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号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我校按照相关程序复查后反馈结果。
五、录取
(一)普通考生与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按两门考试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一的成绩。
2.录取流程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接受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对报名补录的学生,我校按计划数分专业根据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1.录取。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按综合考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已完成,不参加补录。如计划未完成,接受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补录时,我校对报名补录考生进行笔试考查,按考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公示
在我校专升本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入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录后要求
已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录取未报到学生空出计划不再补录。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注:学费、住宿费依据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收取,空调住宿费依据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收取,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相同,如遇收费政策调整,按省调整后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一)专升本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或专升本网站通知。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报到时我校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升本学生为普通全日制形式学习,相关档案需转入我校,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五)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六)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七)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八、其他
(一)我校专升本信息公布网站:http://jwc.hjnu.edu.cn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0719-8846019),邮箱:jwc@h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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