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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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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校审核。4月6日考生登录学校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hbfs.best-edu.cn/)查看审核结果。学校对提供资料不全或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者作不通过处理。未经审核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缴费(4月6日8:00时至4月7日18:00)

  我校开通网上缴费平台(专升本学生报名费缴费操作指南见附件2),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费,普通考生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50元/生,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4)公示(4月10日)

  学校按相关规定公布取得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具体见学校招生网http://www.hbfs.edu.cn/zs/。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由“大学英语”和“专业课”组成,各专业课满分100分。具体科目、考试大纲或参考教材见附件3、4、5。

  2.“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见附件6。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打印准考证:4月29日— 5月7日,登录学校专升本管理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2.考试时间:

  5月7日上午09:00-11:00大学英语(普通考生)

  5月7日下午14:00-15:30专 业 课(普通考生)

  5月7日下午14:00-15:30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退役大学生士兵)

  3.考试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内

  (三)考试组织

  1.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核验区,配合学校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有关工作要求。具体防疫要求以通知为准。

  2.考生入场时应配合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3.考生应诚信应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报生源学校。对缺考科目或违纪科目,该门课程试卷成绩以0分计。缺考或违纪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

  5月18日下午16:00考生登录学校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复核者,于5月19日17:00前向学校申请复核,复核流程届时见学校招生网。复核结果无误,由工作人员于5月下旬通知学生本人,复核如发现问题,学校将通过招生网公示复核结果并通知学生本人。

  五、录取

  (一)录取

  普通考生:根据考生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在招生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的考生,经审核和确认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补录

  普通考生: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补录报名,接受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者,我校根据其大学英语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学校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三)公示

  5月下旬学校将在招生网http://www.hbfs.edu.cn/zs/公示拟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信息。

  (四)拟录取

  拟录取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学校依据网报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及要求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工作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普通考生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50元/生。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且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安排在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组织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四)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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