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精神,结合我院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厅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简称“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修完普通高职(专科)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或已经取得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
4.所学高职(专科)专业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见下表:
5.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只能选择一个相关专业报考。
二、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专升本计划招生3个专业,各专业及类型计划如下:
我院在保持本校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计划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普通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规则是:
1.只有当某类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才进行计划调整。
2.调整计划时先调整专项计划,将专项计划出现的空余计划在专项计划各专业间进行调整,调整后专项计划总数仍然出现空余时,将专项空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优先调整至普通计划的相同专业。
3.专项计划无需调整、或者专项计划调整后,普通考生计划有空余的,在普通考生计划各专业间调整。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作调整。
5.除了专业报考人数为零以外,不取消该专业招生。
专业计划调整情况于4月1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报名
(一)报名准备
1.网络报名时要先在平台查看《考生须知》,了解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国家考试相关法律法规、报名工作安排及我院招生简章要求,掌握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2.网络报名时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格材料。
考生原则上应当使用本人高职(专科)毕业时学校统一采集的图像信息,和学信网学籍信息照片、学历证书照片保持一致,便于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以注册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取。
报名时如果上传自行拍照的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彩色相片,蓝底,头部占头像2/3以上,相片大小为480×640,除裁剪和更换背景外,不得使用软件进行包括拉长、变形在内的任何加工,更不允许上传非本人照片或无关照片。
报名系统将自动把考生报名照片与学籍学历信息照片、居民身份证相片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3.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型、一个专业报名,报考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名期间可以查看我院分专业报考人数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报考志愿。
4.考生网络报名后,务必通过预览功能仔细逐项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
5.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6日。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5日至3月9日进行预报名;第二阶段,3月22日至3月26日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
6.考生须自主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因考生未查阅专业审核结果等原因导致错过更正志愿或无法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若以虚假信息已经被录取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二)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同步进行。
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
2.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报名时考生要同时提供本人以下电子资料,在报名平台上传,由我院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考生补充上传资料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1)居民身份证。要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分别上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在学信网实名注册后,进入在线验证栏目进行申请,下载pdf格式文档上传。
(3)专项计划考生证明材料。专项计划考生要将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或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证明,包括本人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网页信息、有本人信息的《建档立卡手册》等证明材料,截图或者扫描打印后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名,经乡村振兴部门签字、盖章确认,上传至报名平台。
3.学校审核。我院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生可以查阅结果。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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