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 四) 录取与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我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八、升本专业、收费标准及就读校区
注:①2023 年专升本录取学生将升入本科大三 (2021 级) 就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 2021 级在读的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有关批复公示文件如下:《416 关于民办高校学费调整备案的复函(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446 关于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0 年四川省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公示》 。②各就读校区住宿费存在差异,以正式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③其他学杂费如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教材费等以实际发生为准。④选送学校存在相近专业或调剂专业的, 以各选送学校依据报送教育厅备案的协议确定的对接专业为准。
九、就读与人才培养
( 一) 录取学生在我校对口专业所在校区就读,编入所录取本科对应专业三年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制两年 (建筑学专业学制三年) 。
(二)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原专科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缴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 录取学生档案交由我校各就读二级学院进行管理。
( 四) 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校体检。
(五)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本科毕业 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教育部统一格式,印有“在本校 XX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否则发放
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机制及咨询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 2023 年专升本工作。
咨询电话:028-62126960 监督电话:028-62120771
十一、其他事项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对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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