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
1.录取规则: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我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的录取,在结合考生志愿、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的基础上,主要根据考生原专科(高职)期间学习成绩(占比40%)和面试考查成绩(占比60%),进行百分制加权,形成最终录取成绩,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
2.面试考查形式及录取流程:面试考查按报考专业分组分别进行现场考查,由我校自主组织实施,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及职业技能综合素养,具体流程如下。
(1)下载报考学生信息:学院将提前下载报考我校志愿考生数据。
(2)成立面试考查专家组:学院由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牵头成立各报考专业面试考查专家组,组织实施面试考查,专家组成员共5人,学院对考查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专门培训。
(3)面试考查时间:考生于3月10日上午9点到学院参加面试考查。
(4)面试考查时需携带及提交材料:所有报考我校专升本各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在面试考查时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包括:①专科(高职)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专科毕业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③专科毕业证原件(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专科学院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和复印件;④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其他受奖荣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于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申报表》(请登录学院招生网页下载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在入学报到前保持畅通)。图片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人像清晰,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⑥准考证(山西招生考试网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电子材料(原件扫描件)用压缩包以“考生姓名+专升本考生号+报考专业+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于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申报”命名,于2023年3月10日前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
所有材料均按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申报材料无效。
(5)材料审核:考生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申报材料的审核,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证件伪造等行为,确认后一律取消其面试考查及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学院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6)面试查考(百分制):面试考查时间15分钟,其中考生3分钟自我介绍(占比15%),专家组对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学习潜力(占比30%)、职业适应性(占比30%)和专业技能(占比25%)等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及时回答,专家组成员评价打分,形成考生的面试考查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考查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7)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工作小组对考生成绩按照原专科(高职)期间学习成绩(占比40%)和面试考查成绩(占比60%),进行百分制加权,形成最终录取成绩,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拟录取结果。
最终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拟录取结果公示及成绩复核:经考查后最终确定的拟录取结果及最终录取成绩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审议后,在学院招生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公示10天。
公示期间考生对录取成绩或录取有异议者,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组进行必要的调查、复核,以确保录取的公正公平。
(9)上报省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教育厅,同时将录取库、考查成绩库报省招考中心。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省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同时在学院招生网页公布最终审核批准的录取考生信息。
(10)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相关材料。
(11)录取情况查询: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和最终录取成绩,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或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2)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情况,如考生确实因新冠疫情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面试考核,学院将组织开展线上审核和面试考查录取工作,具体线上考查事宜将通过学院招生网页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培养与毕业
1.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补录。
2.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入学后规定期限内学院将对专升本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所有专升本新生入学前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
3.新生报到后,学院对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专升本录取学生为全日制学习,学籍管理按照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政策。本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由专业所属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5.学生毕业时,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在毕业和学位证书内芯将加注“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信息;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6.在校期间,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院建立了包括奖、贷、助、勤、补、减等在内的完整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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