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简章
七、评卷
试卷评阅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细则),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评卷、复核、登分、统计以及试卷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各学科组要加强复查,严格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八、志愿填报
评卷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各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各本科专业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时间5月下旬。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2023 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填报志愿时间:5月22日8:00至23日18:00,填报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 ,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很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很多可报6个专业。
(二)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继续有效。考生一次很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很多可报6个专业。
(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九、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
(二)投档原则。免试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三)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
(四)首轮录取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
(五)征集志愿录取
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于5月29日18:00以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首轮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2023 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录取查询”。征集志愿时间:5月30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投档录取。6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与第一次录取结果查询流程相同。
十、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元。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按报考3科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 元。
十一、体检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二)被录取考生9月入校时统一参加体检,若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做退学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我院不以任何名义举办普通专升本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二)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役士兵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
(三)录取新生在报到时和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未尽事宜及未明事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2〕9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委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十三、甘肃医学院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18号
邮编:744000
电话:0933-8613953(传真)
0933-8612905
网址:http://www.gsmc.edu.cn/zs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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