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六、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
(一)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2.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1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2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3成绩排序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1.录取。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1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2成绩排序录取;如科目2成绩也相同,再按科目3成绩排序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则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报考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学校根据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内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四)预录公示及复核备案
录取完成后,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含申请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五)通知书发放
8月中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
七、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政策
考生根据报到须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0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复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取消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八、联系方式
湖北医药学院主页:http://www.hbmu.edu.cn/;
咨询电话:0719-8891095,联系人:范老师;
专升本考生QQ群:913076522;
投诉电话:0719-8891098,邮箱:jiaowuchu@hbmu.edu.cn。
湖北医药学院
2020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hbmu.edu.cn/info/1085/13153.htm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生资格审核要求.docx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报考费缴费流程.doc
附件3、2020年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docx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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