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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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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 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3 年9 月1 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 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报考“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3 年9 月1 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综合考查等有关安排已另文发布。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考资格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市教委核定批准后,我校2023年专升本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情况及招生计划如下表(不含免试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毕业年级考生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四、考试相关问题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不另外组织加试。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

  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六、录取与公示

  (一)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的选拔指标及录取规定,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及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未完成时,计划用于录取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四)录取结束后,学校在学校教务处官方网站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将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的网址发送至市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同步对外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选拔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七、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八、学籍管理

  (一)2023年9月,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和部门完成2023年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1级本科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三)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附则

  (一)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向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咨询,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咨询方式与举报电话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

  邮编:400067

  教务处咨询电话:023-62769147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276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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