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后,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或独立编班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统一管理。
八、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星湖校区:肇庆市端州区北岭七星旅游渡假区内;邮政编码:526020
大旺校区:肇庆市大旺高新产业开发区荔园街3号;邮政编码:526238
电话:0758-6179018(工作日:8:30-11:40;14:30-17:30)
邮箱:5057029@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b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gdbtu.edu.cn/
十、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简章由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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