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志愿设置。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很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七、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等)、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我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四)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五)2024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若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校专业综合课校考的专业,不参与征集志愿录取。
八、收费标准
学费:护理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6960元/年,药学及预防医学专业7656元/年,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5510元/年;住宿费按照合作院校收费标准收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为350-1500元/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1200-1500元/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为1100元/年。若 2024 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69-22896175
电子邮箱:gdmuzsb-bg@gd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mu.edu.cn
微信公众号:gdmuzsb(广东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路1号
(二)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69-2289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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