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 不通过” 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 3 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 须上传在我 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 1 年以上(含 1 年)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都需累计满 1 年及以上)。
④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 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⑤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⑥考生须依据《广东省 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 4)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 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分为“ 通 过”“ 待验证” 和“ 不通过”3 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 1 月 21 日 18:00 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 不通过” 的考 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 须在 1 月 22 日 18:00 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 不通过” ,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 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 申请补学历认证报 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阅读并签订“ 补报资料承诺书” 后, 审核时将考 生设置为“ 待验证”,设置为“ 待验证” 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 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 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0 日。 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 院编印的《广东省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 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详细了解各招生专业的前置专业要求、考试科目及教学地点等相关信息。
3.确认报名。 2024 年 1 月 23 日 17:00 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为“ 通过”或“ 待验证” 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 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 40 元/科,统一安排在报名系统缴交。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 招生专业目录
四、 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2024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 4 门,分别为 2 门公共课、 1 门专业基础课、1 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 120 分钟、卷面满分值 100 分; 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 150 分钟、卷面满分值 200 分。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三)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至 31 日(星期日)两天, 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 2024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五、录取工作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 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 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 门公共课+1 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 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必须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同时上线才能进行投档。
(二)根据省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我校实行院校专业组分组 录取,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按考生的投档分及成绩排位,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 精神, 符合上述相 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 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 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四)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 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 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普通专升本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必须 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若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予录取。
(六)我校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被录取的新生,由我校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 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 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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