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英文译名:Xingxiang College of Xiangtan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国标代码:12599。
第三条 学院是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湘潭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有关招生的决议、决定,组织相关考试、测试,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学院招生考试的实施和招生录取规则的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校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
1.普通计划。即面向2024年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应届脱贫家庭毕业生(简称脱贫计划)。
2.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①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②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并取得本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③在湖南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入伍前就读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高校学历、且户籍为湖南省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具体办法见《湖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
(2)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
在校期间(截止到 2024 年 3 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湖南省高校全日制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为“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类)、“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等三个本科专业。
招生计划数为:制药工程招生计划30人,行政管理招生计划32人,财务管理招生计划40人,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审批的计划数为准。学生报考专业应符合湖南省专升本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要求。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退役免试计划报考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五章 招考程序
第十一条 报名
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于2024年1月29日-2月2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4 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第十二条 填报志愿
1. 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2日-3月25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期间的前3天,考生可实时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
2.考生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生分别按照《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免试相关办法的规定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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