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考生须在4月18日~20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录取。
第十五条免试计划录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开考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比例及录取计划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为准。
(一)学院将面向所有免试生制定统一的不分专业的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并分为退役生和竞赛生两个类别依据统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两类免试生录取比例保持一致,任一专业招录免试计划的人数不超过分专业计划数的30%。
(二)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普通计划录取。普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依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规定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合格线为260分,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末位总成绩相同考生,实行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录取。
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如遇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按学校其他招生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计划数的专业)的平均录取率进行录取(如遇小数位,均舍弃)。
第十七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不得低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常规录取比例(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则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学院将按程序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申请追加计划完成录取工作。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院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学院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实行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十条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教务科。
邮编:410007
联系电话:0731-85381080(兼传真)0731-85381074
监督电话:0731-88458952
学院网址:http://xxxy.hnucm.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实行。学院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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