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4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联合4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联合培养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报名条件
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及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毕业专业应符合《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中,考生所填报的我校相关本科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6.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2024年我校与4所高等职业院校分别是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见表1,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联合培养专升本对应专业报考指南(参考)见表2。
表1: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表2: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联合培养专升本对应专业报考指南(参考)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核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1.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3.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4.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工作
1.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2.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考生符合全省划定招生类别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学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4.若学校招生专业未录取满额,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若学校招生专业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仍出现未满额的情况,学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适当降低分数录取,对征集志愿填报学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择优录取。
5.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校上传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6.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执行。
五、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录取的新生应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联合培养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符合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学籍管理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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