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4]6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且获奖项目与报考本科专业相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且获奖项目与报考本科专业相关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点对应专业总计划的10%(文理兼招的专业以理科和文科计划数之和的10%计,按先理科再文科的先后顺序,以1人为单位循环,从考生报考的专业计划类别中录取)。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校内各类计划调剂均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按调入后专项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文理兼招专业优先满足理科计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A段其他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按各专业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然后按照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B段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分配原则:按B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B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分开统计分配。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当未完成计划从A段调整到B段时,按B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B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分开统计;当未完成计划从B段调整到A段时,按A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按一个专业统计。再按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调整到各专项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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