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
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的报考资格;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 求;c.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 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毕业 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b.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 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 目一致, 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 c.公共课达到省控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外校生源调剂录取原则与本校生源录取原则相同。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 视情况可进行第 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身份证等 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视为 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其入学资格无效。对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考生,不 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 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 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 违纪舞弊行为的, 取消入学资格, 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制 2 年,在校学习期间不可转专业,学籍管理按照我校有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 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 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 毕业证 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 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资助政策,具体政策请查阅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的相关资助制度。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 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 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xx.ahnu.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 发布的唯一渠道, 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4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 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 校举报电话: 0553-591001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电话: 0553-5910161
邮箱: asdzsb@ahn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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