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3月22日至25日,所有考生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3天考生可查看各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脱贫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第十七条 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报考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不能对应专业的赛项除外),如填报其他专业的只能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生分别按照《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和《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具体报名要求及操作细则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和变化为准。
第六章 资格审核
第十九条 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本校报考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
第二十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学校负责对本校省内户籍高考生源的考生进行初审,并将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学校负责对本校省外户籍高考生源的考生进行审核确认,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确保真实。
第二十一条 免试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学校负责对学籍在本校的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的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推荐审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第二十二条 严肃处置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骗取优惠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升本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弄虚作假考生及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相应处理。
第七章 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考生只要参加文化课考试;免试计划(含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公共科目2门(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和专业综合科目1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具体如下,相关考试大纲见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官网发布信息。
第二十五条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心理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六条 考试(测试)时间
2024年3月30日:职业技能测试
2024年4月21日-22日:文化课考试
考试(测试)相关要求及具体安排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为准。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免试计划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开考前进行,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分别按照《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和《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4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普通计划录取。普通类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学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
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三十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学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三十一条 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学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于9月底前完成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 毕业学历
第三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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