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新乡工程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分享:

  新乡工程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河南省内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概况:新乡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2003年的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21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设更名。

  (一)学校名称: 新乡工程学院 (二)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学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专科学历教育,适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合作教育、职业培训等。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新乡片区-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777号。学校有2个校区:以三干渠为界分为南校区和北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执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

  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是通过学校网站:

  http://www.xxgc.edu.cn,

  学生招生就业网站:

  http://www.xxgc.edu.cn/zszx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根据考生志愿和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投档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检测对象)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4号)文件执行。凡在毕业学年不能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学费: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法学、商务英语、英语(师范)、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15000元/生·年,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化学工程与工艺、园林、城乡规划、生物技术(师范)、生物工程专业16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六章 奖励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构建多措并举的助学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的具体奖助措施如下: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400元和3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生活困难补助 学校出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春季和冬季补助,发放标准不低于300元。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突遭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单次救助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000元、2000元和4000元。 (六)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感谢您阅读新乡工程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68414.html

1 2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咨询老师

咨询老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诚为径教育网整理了新乡工程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有需要的考生可以参考一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