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 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生分别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湖南省2022年“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3月20日前,学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并提交确认。
第二十条 具体报名要求及操作细则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和变化为准。
第六章 资格审核
第二十一条 免试生预报名过程中,学校负责对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2月24日前,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第二十二条 学校负责对本校省内户籍高考生源的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汇总名单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
第二十三条 学校负责对本校省外生源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进行审核确认,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确保真实。
第二十四条 省教育厅依据学信网信息对学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骗取优惠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升本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弄虚作假考生及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相应处理。
第七章 考试
第二十六条 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只要参加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生(含“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第二十七条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心理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1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如下,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
第二十九条 考试时间
2022年4月2日: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022年4月23日:文化课考试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是否调整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将通过学校官网或专升本信息平台另行发布。
第三十条 考试地点:学校(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标准化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将通过学校官网或其他方式另行发布。
第八章 录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录取工作。
第三十二条 4月15日前,完成免试生的录取工作。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及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考生分别按照《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湖南省2022年“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填报了我校志愿,但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三十三条 5月15日左右,完成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学校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三十四条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三十五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三十六条 按要求对所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第三十七条 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学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 毕业学历
第四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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