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五)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毕业资格审核。7月5日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拟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并由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3月28日--4月2日按要求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四:《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缴费方法》。
(三)专升本学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四)专升本学生入校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五)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专升本考试及录取。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九章 监督管理
(一)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升本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专升本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凡违反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纪律要求的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湘教通[2022] 27号《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第十章 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章程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厅政策调整,或有其它本章程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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