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2023年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刑事法学》考试大纲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分享: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动机的概念,犯罪目的是主观上的选择要件,犯罪 动机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要求掌握各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一般 不影响刑事责任,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可能会影响到刑事责任;行为人的事实认识错误是在 犯罪构成要件之内发生的,不影响刑事责任,超出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的,要影响刑事责 任。事实上认识的错误:1)客体认识的错误。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定罪。2)对象认识 错误。包括同类对象认识错误和不同类对象认识错误;同类认识错误,如想杀张三,结果 杀了李四,按最终的形态来认定故意杀人既遂;不同类的认识错误,如错把猪当成人杀杀 了,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如果把人当成猪杀了,看主观有罪过,属于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的成就过失犯罪,如果没有罪过,按意外事件处理。3)手段认识的错误。用失效的毒药杀 人按犯罪未遂处理。

  第九章 正当行为

  正当防卫:概念和成立条件:要求掌握概念,重点把握成立条件;无过当防卫权:掌 握《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记住相应罪名;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了解防卫过当的 主观罪过形式,掌握处罚原则。

  紧急避险:主要把握概念,理解构成条件,注意在选择,案例中应用,知道以下限度 条件:紧急避险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避险的合法利益(生命权 ﹥健康权 ﹥财产权)。把握紧 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 定责任的人。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掌握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提示:犯罪形态只 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在间接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不存在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 是犯罪的一种结局状态,不存在从一种停止形态过渡到另一种形态的问题。

  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既遂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既遂的表现形态:要求 掌握三种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

  犯罪预备:要求掌握概念、处罚原则(熟悉《刑法》第 22 条规定)、把握特征。能够 区分犯罪预备和犯意流露(关键是有无预备的行为)、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

  犯罪未遂:把握犯罪未遂的概念(《刑法》第 23 条第 1 款的规定),理解掌握犯罪 未遂的 3 个特征标题,掌握犯罪未遂的分类方法依据,把握预备犯与未遂犯的区别,了 解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刑法》第 23 条第 2 款的规定)

  犯罪中止:把握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刑法》第 24 条第 1 款),重点掌握犯罪 中止的 3 个特征。熟悉犯罪中止的分类,尤其是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定性问题。掌握犯罪 中止的处罚(《刑法》第 24 条第 2 款的规定)。要求能够在具体案例中有效区分犯罪中 止、犯罪未遂、犯罪预备。区分点:1、从发生的阶段不同,2、停止的原因不同。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掌握《刑法》第 25、26、27、28、29 条。

  共同犯罪概述:重点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其中“二人以上”的理解,注意主体要合 格)。

  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重在理解应用。共同故意是构成共犯必要条件,交通肇事(车 辆的所有人、承包人、单位主管人员以及乘客)是一个法定的例外情况。注意不构成共犯 的情况:1)共同过失;2)一方故意一方非故意的帮助;3)故意的内容不一致;4)同时犯;5)实施 过限;6)间接正犯。7)事后(既遂以后)窝藏、包庇的行为也不能发生共犯。

  共同犯罪的形式:掌握共同犯罪的形式的分类,理解各分类的含义。 理解把握犯罪

  集团的概念(《刑法》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及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重点把握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概念、处罚原则, 注意没有主犯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掌握主犯的种类;掌握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的条件。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但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如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 定是主犯,因为首要分子可能就一人,不存在共犯问题。对协从犯:协从犯仅限于被胁迫 去共同犯罪的,不包括被诱骗加入共同犯罪的。在教唆犯里,如果总则和分则发生竞合的 情况,排除总则教唆犯的适用,直接按照分则定罪量刑,如煽动分裂国家罪,不发生教唆 犯的问题。在共同犯罪中,犯罪的停止形态取决于所有实行犯的行为,一人既遂,全部既 遂;如果有人要中止,必须有效阻止其他所有人犯罪。

  第十二章 数罪形态

  了解实质一罪的概念,掌握 3 种类型。继续犯:掌握概念、典型犯罪、构成特征, 知道处罚(一罪论处)。一般说来,如果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再加入不构成共同犯罪,但 是继续犯是个例外,绑架罪、拐卖妇女罪。想象竞合犯:主要掌握概念、处罚(从一重处 断)。想象竞合不同于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主要把握概念、处罚(本节最后一句话)。 结果加重犯具有法定性,如强奸致人自杀的不构成结果加重犯,属于情节加重。

  了解处断的一罪的概念及 3 种类型。连续犯:掌握概念及处罚,简单了解构成特征 的标题句。考点是时效起算问题、责任年龄的问题、重法轻法问题。牵连犯:掌握概念及处罚,简单了解构成特征标题句。把握牵连犯和连续犯的区别。吸收犯:简单了解。吸收 犯的形式,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分:吸收犯是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不同罪名的犯 罪。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本章了解就行,不作要求。

  第十四章 刑法概说

  本章了解就行,不作要求。

  第十五章 刑罚体系和种类

  刑罚体系:我国刑法分为:主刑、附加刑。

  主刑:要求通过法律条文掌握各刑种的概念、刑期、羁押折抵、最高刑,知道管制刑 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主刑中死刑是重点。死刑:全面掌握。认真掌握死刑的各限制性 规定,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及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死缓的处理,注 意把握关键词及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掌握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死刑缓期执 行期满后的三种处理办法 (结合刑法修正案 8 的内容掌握) 附加刑:掌握罚金的执行方 式,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 54 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内 容;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期限、计算及执行机关。

  感谢您阅读2023年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刑事法学》考试大纲,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ksjc/41371/p2

1 2 3 4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2023年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专业课《刑事法学》考试大纲发布,考生可以通过本大纲了解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专业课刑事法学考试内容和参考书目。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