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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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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报名确认单位在现场审核报名信息时,须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并进行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职高专学籍学历的"三比对";考生在现场审核时,报名确认单位须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比对,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现场审核期间,各报名确认单位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4. 各报名确认单位须按规定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要将资格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遴选熟悉业务、秉公办事的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一审核每位考生的资格,履行签字手续,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5. 各报名确认单位须逐项审核考生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凡相关材料不全或不实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所有审核材料要留存电子版材料或纸质版材料,以备查验。

  6. 考生在现场审核报名信息时,要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区高招办留存备查。

  7. 各报名确认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我市及本区规定,提前通知考生现场确认时的具体防疫要求, 并设置专人查验"天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督促考生扫描"场所码",进行体温测量。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确认单位的有关通知,提前了解现场确认时的防疫要求并严格执行,主动配合报名确认单位查验相关防疫信息。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前 7 天内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

  六、考试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 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原则上于2022年12月26日以后举行,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的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原则上为 200 分。各招生学校须在 2023年1月下旬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依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考生健康排查,精准分类施考,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和考后健康追溯;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生要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持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文化考试。

  (1) 考试科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 考试方式。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 120 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 90 分钟。

  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 考试内容和要求。各科目考试内容以市高招办组编的

  《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4) 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19 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

  上午 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下午 14:00—15:30 大学英语。

  七、评卷

  1. 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计算机网上评卷办法。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2. 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复核分数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 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1.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分数要求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须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九、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推荐免试

  天津市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本市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 且符合市教委批准免试推荐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相关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按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

  1. 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 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根据要求上传本人头像照片、身份证照片,以及《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照片,进行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审核,并由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退役士兵考生参加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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