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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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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我校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根据省招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

  (2)学校自命题专业录取原则:根据省招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在省招办划定的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分数线上根据专业计划按考生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六)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七)2023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三科总分投档,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本条第(四)点第(1)小点“省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学校自命题专业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

  九、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咨询

  地址:

  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邮编529020)

  电话及传真:

  0750-3296263/3296265/3296267(传真)

  网址:

  http://www.wyu.edu.cn/zsb/

  微信公众号:

  五邑大学招生办(wyuzsbgs)

  关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招生办官方微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需咨询,欢迎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咨询板或微信公众号留言。

  (二)工作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五邑大学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50-3296291

  附件:

  1.五邑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2.五邑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3.五邑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拟招专业前置专业要求

  4.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

  6.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7.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8.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9.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10.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11.关于推迟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工作的公告

  附件下载链接:https://www.wyu.edu.cn/zsb/info/1042/43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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