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专升本招生院校录取细则(40所)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 2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 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05滁州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根 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 1、专业 课 2、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 10 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 1、专业课 2、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06黄山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 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 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0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 1、专业课 2、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 考生依次按专业课 1、专业课 2、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 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0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 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 1、专业课 2、 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 1、专业课 2、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07巢湖学院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职业适 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 出现录取的最后位次上有多位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照考生 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 取参考。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 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 出现录取的最后位次上有多位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大学语 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四门考试科目成绩均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 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 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 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08皖西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 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 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 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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