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专升本(法学专业)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来源: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分享:
  1.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并逐渐从道德、宗教和习惯等复合性规范体系中分化出来。
  2. (2)法产生的基本标志

法的最终形成的基本标志是国家的产生、诉讼的出现和权利与义务的分离。(十)法制现代化与法治国家1、法制现代化法制的概念。法制现代化释义。2、法治国家法治的概念,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国家的一般特征。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依法治国释义。确立依法治国方针的伟大意义。(十一)法的作用1、法的作用法的作用的分类。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2、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3、法的社会作用法的政治统治职能的涵义。法的政治统治职能的基本内容。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涵义。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基本内容。政治统治职能与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4、法的作用的有限性。“法律虚无主义”与“法律万能论”。关于法的作用有限性的原因分析。

  • 法的价值

1、法的价值释义法的价值一词在国内外法学文献中的三种语义。法的目的价值指法所能够保护和增进的价值(美好事物),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公平、自由与秩序等;法的形式价值指法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优良品质),如逻辑严谨、明确、简洁等的法的评价标准指法所包含的指导价值判断的准则。2、法与秩序秩序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以等级特权为基础的秩序与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秩序。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3、法与自由自由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法对自由的保护作用。4、法与正义正义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法对正义的保障作用。5、法与效率效率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十三)立法1、立法与立法权立法的概念。立法权的概念。我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2、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的现行基本路线是我国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性原则、稳定性与连续性原则。3、立法程序立法程序的概念。立法的准备阶段。立法议案的提出。立法议案的审议。立法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 法的实施
  1. 法的实施的概念

2、法的实施的基本环节执法的概念(广义与狭义)、执法的原则、司法的概念、法的适用的概念(广义与狭义)、司法的原则、我国法律监督的体制。(十五)法理解释与法律推理1、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定解释与非法定的解释。我国现行的法定解释权划分体制。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2、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1)法律解释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定解释权限。不得越权解释;对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对法律概念和规则的解释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合理性原则;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符合客观规律和社会公理。尊重公序良俗;适应社会现实与发展趋势。(2)法律解释的方法: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当然解释、字面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三、考题类型1、单项选择题:20%;2、多项选择题:20%

  1. 名词解释:20%
  2. 简答题:20%

5、论述题:20%参考用书:《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2月第3版第二部分:《民法》(60分)一、考试目的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也是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学习本门课程,首先是民法基础理论的学习。要求掌握民法的基本性质、基本原则、基本规范、达到融汇贯通;其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准确运用民法原理,正确分析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妥善地处理民事纠纷。学习掌握本门课程的内容是深入学好民法学所有内容的基础和前提。进行民法学知识的考试,是对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一个重要检测和考察。二、考试内容(一)民法概念1、民法的概念,概念、调整对象(人身、财产)。2、民法的基本原则概念、内容(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3、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构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和义务。(二)自然人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及特征。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分类。3、监护概念、范围和责任。4、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6、个人合伙概念、法律特征、财产性质。(三)法人1、法人概念、特征和意义。2、法人的成立和分类。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四)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特征、分类、形式、有效条件。2、成立。3、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4、无效民事行为概念、种类。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行为概念、种类。

  1. 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其他。
  2. (五)代理

1、代理概念、特征、种类。2、代理权的行使及限制。3、无权代理概念、形式、法律后果、表见代理。4、代理关系的终止。(六)物权概述1、物权的概念、特征。2、物权的种类。3、基本原则。(七)财产所有权1、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善意取得制度、财产所有权的移转;消灭;保护。2、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个人所有权。(3种)3、共有概念、特征、财产分割的方式。4、相邻关系概念、特征、种类、处理原则。(八)用益物权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3、承包经营权的概念。4、典权概念和特征、内容、回赎。(九)担保物权1、担保物权的概念、类型。2、抵押权概念、特征、设定、效力、登记、实现和消灭。3、质权概念和特征、设定、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感谢您阅读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专升本(法学专业)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h/25956/p2

1 2 3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最近很多同学问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专升本(法学专业)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今天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为方便同学们阅读和理解,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