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信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一)普通考生录取。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总计划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二)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 10 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三)免试生录取。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查结果,结合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级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四)追加计划录取。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向省厅申请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七章 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按照省教育厅公布《2022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 2020 级新生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湖南信息学院 2022 年专升本学生各专业学杂费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等多元的资助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对于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全额奖学金。
第九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专升本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采取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098167、84098666
传 真:0731-84098777
监督电话:0731-84098002
招生网址:http://jwc.hnuit.edu.cn/column/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省厅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信息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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