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三)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501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7-2875361、2875360(兼传真)
E-mail:szxyzjc@163.com
十四、本章程解释权属宿州学院,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不同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待定事项以宿州学院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1:宿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docx
附件2:宿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日程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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