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3.1考试科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等资料已经通过招生网站发布,考生可登陆https://www.ajduc.edu.cn/zsb/2022/0301/c354a18816/page.htm获取。
符合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将4月10日下午14:00-15:30组织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并将评定成绩分别作为两门专业科目成绩,成绩与普通考生考试成绩同步公布。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3月25日后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前来校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职业素质等,满分100分。面试结果现场公布。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7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城市学院滨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黄麓科教园书香路1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或登录我校招生网
站查看专业科目考试温馨提示。
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科目2专业实践综合考试时间为:4月10日上午10:45-12:45;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时间安排为4月10日下午14:00-15:30。
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成绩: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执行。
免试退役士兵考查和专业课成绩:学校于考试后一周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官方招生网站公布的专升本考试招生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成绩(http://www.ajduc.edu.cn/zsb/)。 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内,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注意: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取得毕业证后,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入读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4.2.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4.2.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高等数学(理)/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计划调整原
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某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时,如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专项计划调到该专业普通计划录取。某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时,如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将空缺普通计划调到该专业专项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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